本報訊 為宣傳貫徹落實公民基本道德規范,提高全體市民的文明素養,9月4日,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發出通知,向全市印發《常熟市文明市民公約(試行)》,要求全體市民遵守執行,成為每個市民的行為準則,確立“遵守市民公約,爭做文明市民”的主人翁意識。
《常熟市文明市民公約(試行)》以正面引導為主,緊扣公民基本道德規范和“開放、爭先、人文、和諧”的城市精神,突出增強市民公德意識、責任意識、環保意識、科學意識、文明意識等方面的行為要求,引導全體市民共同行動,把常熟建設成為文明和諧的現代化城市。
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于2006年初著手制訂《常熟市文明市民公約》。經過新聞媒體公開征集、匯集整理形成初稿、征詢意見修改完善等程序,經市委審核同意,由市文明委正式印發公布。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要求各部門根據市第十一次黨代會大力宣傳“市民公約”的精神,廣泛開展宣傳,使之家喻戶曉,從而成為全體市民的自覺行動。
轉自《虞城熱線》